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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按例街邊執法,叫停車輛路邊停車,車主不聽勸告,加速逃走,被判妨害公務罪,拘役八個月。
季某在行車途中,違規變道,正好被交警俞某某看到,俞某某立即上前打手勢,示意季某靠邊停車。季某一時緊張,試圖逃避處罰,不但沒有停車,反而加速駛離。俞某某撞在引擎蓋上被彈開,構成輕微傷。季某在數周后被抓獲到案,承認犯罪行為,法院認定季某暴力妨害公務造成民警輕微傷的情節,依法判處妨害公務罪。
上海刑事律師認為機動車駕駛員在駕車時應當保持理性和應有的判斷力,無論是發生事故還是與交警的溝通中,如果出現逃逸、暴力相加、魯莽加速等處理不當都可能將輕微的違規行為轉化為犯罪行為。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原創出品,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對刑事辯護案件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在十多年的執業生涯中,尤律師辦理過大量的各類刑事案件,成功為很多被告人辦理了取保候審,幫助他們減輕、從輕處罰、甚至保住了生命。如有刑事辯護需求請聯系上海刑事律師律師尤辰榮。預約、咨詢熱線:133-7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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