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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時貪玩,在無駕駛證的情況下上路。果真發生追尾事故后,慌亂逃走,聯系車主掉包后騙保,自認為天衣無縫、逃過一劫,卻被保險公司識破,警方迅速立案調查。
2014年9月3日4時許,駕駛員楊豪無證駕駛號牌號碼為蘇AZXXXX的小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本市嘉定區曹安公路定邊路西約300米處時,與劉某某駕駛的號牌號碼為魯GEXXXX/魯VEXXX掛的大貨車發生追尾。事故發生后,楊豪電話聯系尹某某趕至現場,要求尹冒名頂替為事故發生時的小轎車駕駛員。當日10時許,楊豪又指使尹某某撥打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電話報案,謊稱尹某某駕駛投保車輛發生事故。向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機動車輛保險索賠申請書、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維修費發票等材料欲騙取保險金人民幣20萬元。案發后,被公訴機關指控保險詐騙罪,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無證駕駛本已有過錯,但不至于受到刑事處罰。而事后找人冒名頂替,隨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是極其錯誤的解決方法,上海刑事律師指出如果試圖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行為將構成保險詐騙罪,當事人將面對嚴厲的懲罰。
本文由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原創出品,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對刑事辯護案件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在十多年的執業生涯中,尤律師辦理過大量的各類刑事案件,成功為很多被告人辦理了取保候審,幫助他們減輕、從輕處罰、甚至保住了生命。如有刑事辯護需求請聯系上海刑事律師尤辰榮。預約、咨詢熱線:133-7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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